贸易型总部企业最高奖300万!深圳发布10大举措支持商贸企业扩容提质)
近日,《深圳市关于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若干措施》从支持商贸企业扩容提质、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供应链企业服务能力、推动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发展、打造贸易企业发展集中承载区、持续释放绿色消费潜力、持续扩大电子商务新优势、全力打造国货潮品新品牌、优化跨境来深消费新环境、打造深圳特色消费新场景等十个方面着力,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
《若干措施》聚焦“沉淀软实力,培育扎根型本土企业”与“锻造硬功夫,招引实力型外部企业”,既“稳存量”、又“拓增量”,全面提升我市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商贸企业跨越式创新发展能力、实力、潜力与创造力,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
支持商贸企业扩容提质。鼓励商贸企业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支持商贸企业连锁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大型连锁企业新开直营门店给予奖励,每家门店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到2024年底,全市净增批发、零售、餐饮业入库企业4000家以上,酒店住宿业入库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到2026年底,全市净增批发、零售、餐饮业入库企业1万家以上,酒店住宿业入库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
促进商贸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鼓励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供应链服务行业商贸企业开展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提升技术服务能力,经认定的企业可按相关文件要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设立在前海合作区的商贸企业积极申报企业所得税减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相关文件要求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升供应链企业服务能力。推动商贸服务类供应链企业积极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入选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作用,带动全市供应链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供应链创新贸易型企业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采购分销、质量管理、溯源服务,持续提升服务制造业的能力。
推动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贸易型总部企业。支持批发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且符合条件的批发企业,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降低交易风险,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实际缴纳保险费用给予25%的资金补助,单家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
打造贸易企业发展集中承载区。前海合作区依托前海联合交易中心高水平建设服务境内外客户的大豆、天然气等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福田区依托华强北商圈、节日大道打造电子产品商贸企业集聚区和化妆品一条街。罗湖区聚焦珠宝玉石黄金产业发展,提升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服务水平,推进特色文化消费集聚区建设。南山区打造高端品牌消费集聚区,吸引更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入驻。宝安区、光明区聚焦产供销一体化,集聚市内外制造企业在深设立销售中心、交付中心、结算中心。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分别聚焦眼镜、服装、钟表产业,打造横岗·园山眼镜、大浪时尚、光明钟表产业集聚区。坪山区加快吸引头部化妆品、医疗美容企业入驻,打造国内高端化妆品产业集聚区。盐田区加快推进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建设,加大海滨商业高品质消费项目供给。大鹏新区依托丰富海洋旅游资源打造知名IP主题项目,开展高端文旅运动,打造特色民宿集聚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紧抓医疗养老养生消费需求,大力推进高质量住宿餐饮业发展。
全力打造国货潮品新品牌。坚持外引内培,在消费电子、时尚服饰、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品餐饮等细分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支持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在深圳开设首店、首发全球新品。打造国货“潮品”,鼓励品牌跨领域、跨行业合作推出联名商品,打造一批深圳“城市限定”“城市联名”商品,持续组织推选一批新潮个性的“深圳手信”。
打造深圳特色消费新场景。持续打造“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IP,聚焦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有潜能的消费新场景,结合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以及传统消费和大宗消费,举办全城联动的综合型主题活动。创新开展跨界促消费,塑造文化活动新品牌,营造全城促消费良好氛围,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